采田福地 七姓公的傳說位在新竹縣竹北市小巷弄之中的采田福地,雖然並不起眼,但卻是相當重要的歷史文化資產,在1985年時由新竹縣政府提報,經內政府審定後列入三級古蹟之列,並在2007年完成修復的工程,展現出當年的風華歲月,以及讓人傳頌的七姓公傳說。 text/photo﹣趙立偉 |
![]() |
建於1760年的采田福地,最初的名稱是叫做新社公館,其作用是做為竹塹社歸化為漢民族,同時又因戰功而被賜七個姓氏的原住民族的祭祀公廳之用,而後在1876年重建時,才取名為采田福地,其中的采田是由番這個字拆上取下而來,而福地就是福德之地,也是漢民族對於土地公廳的尊稱,這七個賜為漢姓的竹塹社原住民族,雖然很早就歸化為漢民族,但因為有了這個七姓公廳,讓竹塹社從來沒有消失,只是融入了客家文化之中,一直到今天,他們還有屬於自己的祭祀活動在進行著。 屢建戰功的竹塹社有關於竹塹社的記載,最早可追溯到荷領台灣的時期, 根據荷屬東印度公司的統計, 在1654年時的竹塹社總計有149戶,總人口約有520多人,當時他們的生活領地包括了現今新竹的香山及鹽水港附近,他們定期每年會與其他原住民族的社群聚會一次,並向荷屬東印度公司報告這些社群的狀況,儼然就是一個地區性的首領。 在鄭成功趕走了荷蘭人後,在現今台南的赤崁樓建立起明鄭王朝,除了積極展開反清復明的工作,也努力於穩固在台灣的統治權,這時有一支鄭氏部隊由楊祖率領,就是從當時竹塹社的領地登陸今天的新竹地區,並展開了屯墾的工作,但這時不願受鄭氏王朝所統治的原住民族,在台中一帶組成了原住民部落聯盟,自稱是大肚王國的聯盟,竟然擊退了楊祖所率領的屯墾部隊,負傷而逃的楊祖只好退回台南,因而切斷了鄭氏王朝對於北台灣西部平原的統治,而竹塹社才又回到原始的生活領域,繼續原來的社群生活。 到了1681年時,鄭氏王朝為了防禦清朝政府對於台灣的侵犯,因而徵調了許多原住民來協助修築防禦工事,此舉更是激怒了原住民族,不僅造成他們的反抗,更殺害通事搶奪糧食,甚至攻擊漢人的商賈,而當時的鄭氏王朝正經歷了東寧之變,政權落入外戚馮錫範的手中,並擅立鄭克塽為王,因而大失人心,政權汲汲可危,為了穩固政權,鄭克塽因而拿原住民的反抗事件開刀,派出了親軍陳絳,率領了優勢兵力加以鎮壓,原住民因而潰敗逃竄入山區,竹塹社也在這次的事件中,遷到了新竹的十八尖山及客雅山區之中。 清朝政府在接收了鄭克塽的投降,並統治台灣後,對台灣也開始有了實質的統治權,這時清朝政府對於原住民的政策,採取了劃界封山的方式,設置番界,訂出原漢兩個民族各自的生活領域,互不侵犯,並設立理番同知的官職,專門調解原漢之間的衝突,原住民族這才接受了統治台灣的清朝政權,竹塹社也在這個時期歸化清朝政府,並回到了原來的生活領域。 竹塹社在歸化之後,屢屢協助清朝政府平定地方性的動亂,其中最為著名的,就是在1721年時的朱一貴事件,這個在清朝政府統治台灣後首次發生的全島性、最大規模的民變事件,讓朱一貴一路從現今的高雄岡山打到當時的台灣府城,佔領官府並自立為中興王,國號大明,當時在台灣的清朝守兵甚至被逼退到澎湖,等待中國大陸的閩浙總督支援,準備反攻台灣。 等到援軍後,清朝軍隊從鹿耳門登陸,與朱一貴展開激烈的攻防,在激戰了七天後,朱一貴戰敗而向北台灣竄逃,竹塹社就是在這時協助清朝政府,掃蕩了朱一貴的殘兵,平定了這個最大規模的民變事件。清朝政府在朱一貴事件後,也開始改變了治理台灣的方式,而對於竹塹社的影響,則是受到清朝政府的感念,不僅是訂定了屯番制,保障竹塹社的生活領域不受漢人侵擾,後來更得到了台灣知府的賜姓,並建了七姓聯合祭祀公廳,並得到乾隆皇帝御賜的「特封義勇可嘉」的匾額,這樣的崇高地位,就連當地的漢民族都自嘆不如。 |
![]() |
七姓聯合的祭祀公廳到了1733年時,清朝政府為了全台灣整體的戰略規劃,將竹塹社的生活領域以刺竹圍起來為城,新竹城之名也是由此而起,同時將城內的竹塹社遷移到北城門外,後在1749年時因頭前溪水氾濫成災,淹了大半的竹塹社領地,迫使他們再次往北遷到頭前溪與鳳山溪之間的三角平原居住,而相對於北城門外的領地便稱為舊社,而新的地方便取名為新社。 1758年時,當時的台灣知府覺羅四明,奉乾隆皇帝的諭令,命當時已歸化漢民族的原住民族改從清朝的形制雉用冠,穿著漢民族的服飾,早期的竹塹社不論男女都將頭覆蓋到額頭,再剪成類似鍋蓋的樣子,與其他的原住民族多將頭綁起來,而未婚的則是將頭分梳兩邊的形制很不一樣。 竹塹社除了受命改成漢民族的服裝形制外,台灣知府覺羅四明也對社裡的七房分賜錢、廖、衛、潘、三、金、黎等七個漢姓,不過當時竹塹社對於姓與房的概念與漢人不同,依漢人的形制而言,先有一個姓氏後,再以婚生的關係發展出大房、二房及三房等等,但對於竹塹社先有房還是先有姓,當時的七姓是如何分賜的,至今仍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只知道原住民族原本就沒有姓氏與房制的禮俗,是為順應漢民族的統治,而自行創設出來的。 除了賜漢姓外,台灣知府覺羅四明也比照了漢人的習俗,為這竹塹七姓設立了聯合祭祀的公廳,初期定名為新社公館,公廳在建成之後的1760年,還得到了乾隆皇帝御賜的「特封義勇可嘉」的匾額,這是一個相當崇高的榮耀,而這七姓公的傳說也因此而流傳了下來。 到了1854年時,新竹地區發生了嚴重的天災,再加上受到閩粵械鬥的波及,當時的新社公館受到了嚴重的破壞,在天災過後及械鬥平息後,雖然曾提到要重建新社公館,後都因事故拖累而不了了之,七姓公廳的聯合祭拜活動也因此中斷。 直到了1876年時,當時擔任通事的錢玉來,與當地的土目廖安邦合力重建新社公館,其中的錢玉來就是七姓公之中錢姓家族的族人,因他擔任通事一職,做為漢人或官府與原住民之間溝通的橋樑,這個職位初期都只有漢人可以擔任,一直要到1761年時才出現了第一位具有原住民身分的通事,要擔任通事的原住民必定是熟知漢人事務,且具有一定的身分與地位,而原住民通事則可利用職務之便,深入漢人的社會,也熟悉官府的系統,而錢玉來就是利用擔任通事的期間,提議重建新社公館,同時因為他人面廣闊,所以重建的經費也大多是由他所出資,後來雖發生重建經費不足的問題,但也都是錢玉來出面籌借,再由他慢慢來償還,所以重建後的公廳牌位,就以錢姓家族居中,代表七姓後裔對於錢玉來的感謝。 一波三折的重建工程完工後,將新的公廳定名為采田福地,采田就是番這個字取上拆下而來,而福地就是福德之地,也是漢民族對於土地公廳的尊稱,雖然新的公廳已經完成了,不過當年乾隆皇帝御賜的「特封義勇可嘉」匾額,卻在上次的毀壞後消失不見,只好依御賜匾額重刻一塊掛上,所以現今掛在采田福地的匾額,並不是當年乾隆皇帝御賜的本尊。 融入客家文化的公廳采田福地採用的是家廟形式,但這種家廟在原住民的文化中並不存在,所以當他們在創建的時候,是以客家公廳的形式為參考依據,雖然不完全相同,但可看到許多類似之處。 房舍的部份採用了單進三開間,燕尾翹脊硬山廟宇的設計,牆壁下方先舖設卵石為牆基,再以泥土砌牆,並塗上白色的牆面,內部則以木材為樑,石材為柱,沒有漢民族家祠廟宇華麗的雕樑畫棟,但對於樑的部份還是有色彩豐富的彩繪,大門採用中央退縮成凹壽的形式,設有三關六扇門,門上有金字橫題「采田福地」四個字,門楣上設有立體的方形門簪,各以篆體刻著「長春」、「文光」,門柱上寫著「何莫由斯長食邑 誰能舍此固封疆」的對聯,大門兩旁設有木質四方型的窗戶,上寫著「運祥」、「集福」。 正廳中央供奉「蕃釐保障」地神富媼番王爺,番王爺並不是漢民族傳統的神祉,而原住民族也沒有崇拜偶像的文化,那這番王爺是如何而來,相傳在漢人初來台灣開墾時,得到平埔族人許多的幫助,為了感念他們而設的一個神祉,在台灣有祭祀番王爺的廟宇,還有一間是在嘉義的福社宮。 番王爺神象兩旁分立文武判官,前方的香爐刻有道光戊戌年,指的應是香爐製成的時間。番王爺神像的左側供奉大成至聖先師孔夫子的神位及香爐,右側供奉竹塹七姓公神位,中央寫著台灣堂上特封義勇御竹塹七姓化番錢氏歷代始太高曾祖考妣神位,兩側由左至由則依序寫著其餘六姓考妣孺人,從這個牌位上就可看到濃厚的客家觀念,其中孺人的用語只有客家人才有,而客家排列尊卑時,則是以中央最高,其後是左尊右卑,從此可看到七姓中獨尊錢姓,而後分別是廖、衛、潘、三、金、黎等各姓。正廳上方以金字寫著等封義勇可嘉,年代就寫著乾隆貳拾伍年,外桌則是供奉漢民族中常見的土地公及土地婆,並設有八仙桌及天公爐。 竹塹社七姓後裔每年在采田福地所舉行的祭祀活動,以農曆七月十七的祭祖日最為熱鬧,相傳早期族人們還會以原住民母語請神、生食豬肉以及舉行走田的活動,可惜的是母語早已失傳,生食豬肉也不符合現今的衛生標準,只剩走田活動還在繼續進行之中,所謂的走田是一種類似競走的比賽,在西部平原的平埔族中頗為常見,但各地的說法不一,活動的細節也各不相同,至於竹塹社的走田,是一種相當複雜的競賽活動,參與的都是年輕人,比賽最後還會依成績排名分送不同的獎品。 除了祭祖日這個竹塹社特有的祭祀活動外,竹塹社也會在采田福地進行土地公的拜拜,中元普渡以及作尾牙等,這些由漢文化所傳入的祭祀活動。 重要的文化傳承由乾隆皇帝御賜的匾額,可以想見竹塹社早期的社會地位相當高,連許多漢人都望塵莫及,但就是因為原住民族相當的老實單純,又不懂得投資等商業性的活動,不如漢人會耍許多的小手段,對於商業性的投資又相當的靈活,再加上懂得與官府溝通的竅門,讓早期的原住民族吃了不少虧,這樣的狀況廣泛見於台灣早期的開發史之中。 早期地位崇高的竹塹社也因此吃了不少虧,但讓竹塹社走向沒落的關鍵,卻是在劉銘傳實施清賦政策,以及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廢除大租制後,竹塹社的土地開始大量流失,失去了經濟基礎後,也讓他們開始逐漸退出政治的舞台,但這並沒有讓他們消失,就因為采田福地每年的聯合祭拜活動,讓他們延續了這個傳統,也讓許多珍貴的文化得到了保存。 現在的采田福地在1985年被列入了三級古蹟,並在2007完成了修復的工作,得到了良好的保存,雖然這個公廳並不是漢人所建,而是屬於原住民族,竹塹社特有的文化資產,但它不僅記綠了竹塹社的發展歷史,也見證了原漢兩個民族之間的互動,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文化傳承。 |
![]() |
圖文摘自:愛台灣旅遊誌5月號 No.84 |